一、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
2023年学校共有11个专业领域接受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。招生专业(方向)、招生计划、招生导师及招生次序等信息见《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》(附件1)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,团结协作,身体健康,爱岗敬业,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推荐。
(二)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。
(三)获得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,在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(即2020年7月底以前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)。
(四)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,且培训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;或为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。
(五)《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》两份(见附件2),推荐书要求由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,其中一位为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。
(六)能够脱产参加博士理论课程学习,在导师指导下到导师所在单位脱产从事不少于12个月的临床工作,以便于学习临床技能和导师考核其临床工作能力。
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,方可报考。考生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,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、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三、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流程
(一)网上报名及缴费
1.网址:https://bszs.qdu.edu.cn/DoctorTdxl/Signin.aspx
2.网上报名时间:2023年1月3日至10日。报名期间,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。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。
3.考生应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、身份证、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、专家推荐信、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。
4.缴纳报考费:根据国医考发【2022】93号文件要求,外语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/人。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。缴费请慎重,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,报考费概不退回。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0日。
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,请考生关注“青岛大学财务处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办事指南”,进入 “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”,点击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。缴费时,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。
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(联系电话:85953976)。
(二)资格审核
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,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2023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。
(三)外语统考
1.考试科目:英语(国家医考中心负责,全国统一试卷)。
2.考试时间:2023年3月18日(周六)8:30-11:30。
3.考试地点:详见本人准考证。
4.根据国家规定,全国在职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。申请学位时如成绩过期须重新考试且成绩合格。
5.成绩公布:2023年4月2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。
(四)复试录取
全国医学博士外语成绩公布后,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招生政策,我校将及时划定复试资格线,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。外语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,方可按要求参加复试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、招生计划、学科培养条件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。
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,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准确,且符合我校考试报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条件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、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者,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收费标准和办法
根据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教育厅备案标准和学校政策,我校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的总学费标准为陆万元。入学时一次缴清。
五、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
考生被正式录取后,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。申请者应按照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》,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、发表学术论文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等各项要求,方可申请论文答辩。按照《青岛大学学位授予细则》、《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》等规定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。
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地址邮编: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13号,266073
联系:(0532)82991011
E-mail:qdyyliu66@163.com
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地址邮编: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,266071
联系电话:(0532)85953655
网址:http://grad.qdu.edu.cn/yzb
附件1: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.xlsx
附件2: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家推荐书.doc